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成經綸)10月30日,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文先生將一面印有“熱情高效訴前調、護航民企化糾紛”的紅色錦旗送到湘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辦公室,向立案庭庭長劉桂林、訴前調解團隊提供的優質專業高效的訴前調解服務表示感謝。
今年初,該公司與安徽某自動化設備公司簽訂《產品定作合同》,約定安徽某自動化設備公司向該科技公司提供指定的包裝機設備一套,該科技公司向對方支付款項。經該科技公司驗收時發現案涉設備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技術參數,導致設備一直無法正常使用。雙方溝通多次無果,該科技公司遂訴至法院。
收案后,我院立即啟動訴前調解程序。調解員先后通過電話、微信溝通方式以及利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遠程調解模式進行深入了解。雙方各執己見,爭議的焦點主要是對案涉設備的技術參數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該科技公司堅持要求安徽自動化設備公司退回設備,而安徽自動化設備公司則堅持自己的產品無質量問題,調解頓時陷入僵局。調解員因勢利導,建議將案件進入訴前鑒定程序,由雙方共同選定專業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雙方同意后,調解員將案件迅速移送至司法技術室進行訴前鑒定,并積極與司法技術室溝通。
后來該科技公司考慮到訴前鑒定程序可能費用高、耗時長,與該科技公司馬上投產使用的需求產生矛盾。該科技公司自愿撤回訴前鑒定,經過調解員多次耐心調解后,原、被告自行達成了調解協議。該科技公司隨即撤回了此次起訴,我院成功在訴前化解了糾紛。
此次調解讓當地企業和外地企業都充分感受到了我院“多元解紛、延伸服務”的工作成效。湘鄉法院始終堅持踐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通過訴前調解與優化營商環境相結合,做到能調則調,有效降低企業訴訟成本,打造便企服務“快車道”,將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落到了實處。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